【大一國文】113-1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/比賽辦法
【大一國文】1131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/比賽辦法
【命題方式】
1、由各班國文教師配合出題(非選擇題2題)。
2、彙整後送審,審查委員選出適當考題,並經討論後修正確定。
【測驗】期中考週,依通識教育中心排考公告之日期與節次
1、期中考週依排定之日期、教室,以集中考試型態進行考試。
2、請提醒學生務必攜帶原子筆、修正帶/液等應考文具。
3、本學期選修國語文能力表達者,不分年級均應參加。
4、除特殊情況外,本測驗不接受補考。
5、各教師若欲安排期中考,請於期中考週之前或之後進行。
【閱卷】試後一個月內完成
經本中心國文組教師與閱卷教師確認評分標準後,一律送外閱卷,以維護成績公平性。
【成績公告】
1、頒獎:成績統計底定後,於各班級公告,
2、選定113年12月中下旬擇日頒獎。
【頒獎】
1、第一名獎金3000元,第二名獎金2500元,第三名獎金2000元,
第四名獎金1500元,第五名獎金1000元,第六至十名獎金皆為500元
得獎者皆附獎狀
2、總分同分,且非選擇題及作文同分者以同名次計。
以上辦法如有異動,將另行公告
指導單位:113年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劃
主辦單位:大同大學通識教育中心(國文教學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