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一國文】114-2 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/比賽辦法

【大一國文】1142國語文基本能力檢測/比賽辦法

【命題方式】
1、由各班國文教師配合出題(閱讀與寫作題2題)。
2、彙整後送審,審查委員選出適當考題,並經討論後修正確定。

【測驗】期中考週,依通識教育中心排考公告之日期與節次
1、集中考試,前一週由國語文能力表達各班教師於公告應試地點。
2、請應考學生務必攜帶適合的應考用具(藍/黑原子筆、修正帶/液)。各題須回答於正確的答案卷,否則不予計分。
3、本學期選修國語文能力表達者,不分年級均應參加。
4、除特殊情況外,本測驗不接受補考。

【閱卷】試後一個月內完成
經本中心國文組教師與閱卷教師確認評分標準後,一律送外閱卷,以維護成績公平性。

【成績公告】
1、公告:成績統計底定後,於國語文能力表達各班公告。
2、頒獎:115年5月下旬擇日頒獎。

【頒獎】
1、第一名獎金3000元,第二名獎金2500元,第三名獎金2000元,
  第四名獎金1500元,第五名獎金1000元,第六至十名獎金皆為500元;
  進步獎獎金500元(限下學期)
   得獎者皆附獎狀
2、總分同分以同名次計。
3、進步獎之進步幅度相同者以同名次計;進步獎比較之分數為114學年度上學期之國檢成績。
4、下學期有補救教學缺席紀錄者,其成績不予認列名次與獎項。

以上辦法如有異動,將另行公告

指導單位:115年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劃
主辦單位:大同大學通識教育中心(國文教學組)